负责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广播电视、体育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民族宗教和第三产业发展工作。
具体分管教育局、文化局、卫生局、广播电视局、体育局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民族宗教局、高教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。
联系工商、邮政、通信、烟草、盐务、高校、史志档案等部门和单位。